3月24日,欧盟发布了一项声明,初步敲定了《数字市场法案》。法案规定,市值超过750亿欧元、欧盟用户超过4500万的互联网平台企业,会被认定为“看门人”企业。对这些企业,欧盟会作出一系列的限制,比如平台不能优先推荐自家产品、不能禁止用户卸载预装程序、不能强制要求用户注册等等。虽然没有放出具体的企业名单,不过很显然,矛头直指微软、苹果、脸书、谷歌等美国巨头。
欧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数字市场之一,但这个市场长期被美国的科技巨头垄断。比如,脸书在欧洲的收入占全球的25%,谷歌占据了欧盟90%以上的市场份额等等。欧盟此前对谷歌、亚马逊都开出过大额反垄断罚单,这次《数字市场法案》出台,是进一步限制数字巨头垄断欧盟市场的举措。
消息就是这样,来看看能学到什么知识。
你知道,西方政府的反垄断历史,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,标志性事件是1890年美国《谢尔曼法》的出台,这是全球第一部反垄断法。当时,洛克菲勒、卡内基、JP摩根等一批超级富豪在石油、钢铁、铁路、航运、烟草、制糖等行业中建立起托拉斯组织,垄断了市场。国会议员谢尔曼认为,垄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,阻碍了自由竞争,所以应该出台法案来限制垄断。这个理由,也成为后来各国政府出台反垄断法的主要依据。
也就是说,传统的反垄断理论,是把焦点放在两个层面,第一是经济层面,认为垄断企业损害了消费者利益,博弈双方是企业和消费者;第二个层面是法律层面,认为垄断企业损害了行业自由竞争,博弈双方是企业和企业。
但是你发现没有,在互联网行业,这两个层面的理由都好像不那么令人信服。先来说经济层面,说垄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,像谷歌、脸书这些垄断企业,产品是免费用的,你很难说它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。
再看法律层面,说垄断阻碍自由竞争,垄断企业真的不用面对竞争吗?也许垄断巨头不惧怕新兴企业的竞争,大不了把它收购了,但是,垄断巨头之间可是一直在相互火拼的。在传统经济时代,一家石油垄断巨头不可能去和一家钢铁垄断巨头竞争,而现在,互联网垄断巨头之间的跨界竞争成为常态。或者说,巨头之间本来就不存在明确的界限。这一点我们一会儿再展开说。
这样来看,当代各国政府反垄断的依据是什么呢?其实,还有第三个层面,就是公共治理层面。当代互联网垄断企业的社会影响力,大大超过了传统垄断企业,对税收、社会福利和公众偏好都有影响。
好,我们再说回到巨头之间的竞争。认真去研究的话,你会发现这种竞争关系非常微妙。公众号“卫夕指北”最近发了一篇长文,梳理了谷歌、脸书、苹果、微软等巨头两两之间的竞争关系,我发现,可以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。
第一种竞争关系,就是业务层面的直接竞争。
比如微软和谷歌,基本上是硬碰硬直接开干,微软开发必应(Bing)搜索引擎挑战谷歌,而谷歌推出Chrome浏览器反攻微软的IE浏览器。这个竞争模式好理解,不用多说。
第二种竞争关系,是虽然在做不同的业务,但争的是同一块蛋糕。
比如谷歌和脸书,一个垄断搜索引擎,一个是社交软件龙头,看上去没什么交集。但是,如果你去看它们的收入结构,会发现谷歌92%的收入是广告,脸书97%的收入是广告。它们两个加起来的广告收入就占了美国互联网广告收入的一半。你看,虽然业务领域完全不同,但都是在做广告主的生意,两家存在激烈的客户竞争关系。
第三种竞争关系,是看上去在做不同的业务,客户群体也不一样,但存在核心平台的竞争。
比如谷歌和苹果。苹果不靠广告收入,它的收入结构中,58%是iphone,35%是笔记本、ipad和可穿戴设备,还有6%来自软件订阅服务。看起来,苹果和谷歌好像没什么交集,但实际上,它们在手机操作系统上存在激烈竞争——也就是iOS和安卓之争。
据说,当年谷歌发布安卓系统之后,乔布斯震怒。因为在PC时代,Windows就是靠向硬件厂商开放操作系统,而成为PC时代的霸主。乔布斯可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在智能手机时代重演,他宣称“要花掉苹果账上400亿美元发起一场热核战争来毁掉它”。直到今天,这两家还在打移动操作系统的专利官司。
第四种竞争关系,是做不同的业务,客户群体也不一样,也没有核心平台的竞争,但是,一家会有意无意地去踩另一家的脚。
比如苹果和脸书。去年苹果推出了新的隐私保护政策,结果导致脸书的广告收入大幅下降,让脸书气得牙痒痒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原来,苹果调整隐私策略后,包括脸书在内的App就无法自由读取苹果手机的设备号,除非用户主动授权同意。而读取不到苹果的设备号,脸书就没办法精准定位到用户,广告投放的精准度就会下降,这就直接影响到了脸书的广告收入。
而苹果为什么要调整隐私政策呢?部分是源于隐私保护的监管压力,不过,其中也有苹果自己的小九九。苹果的一部分收入来自软件订阅服务,也就是俗称的“苹果税”,当软件的广告收入降低时,就会转向发展订阅服务,苹果就会受益。你看,两家的竞争是暗流涌动。
而且,去年让脸书糟心的事情不止一件。除了苹果隐私政策,脸书还被挤下全球App下载量第一名的宝座,对手是来自东方的神秘应用Tik Tok。
说到这儿,我有一个感叹:互联网巨头是史上最强大的垄断企业,也是史上最脆弱的垄断企业。因为,你的竞争对手会出现在你根本想不到的地方。